每個人都各以各的方式是偉大的人~與神對話III-p316-319
所以,我的靈魂所「包含」----你用的這兩個字很有趣----的千百個身體,都是我的「靈魂伙伴」?沒錯;這比你以前用這兩個字的意義要更精確些。我的靈魂伙伴有些是以前活過的?是的。按照你所說的方式,是的。哇,等等!我想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。我那些「以前」活過的部份,是不是就是現在我所說的「前生」?說得妙!你想通了!沒錯,有些是你「以前」曾經活過的「他世」。有些不是。你靈魂的男一些部分則包著一些身體,是你所稱為「將來」要活的。還有一些是現在生活在你這星球上的其他人。當你跟這些人相遇,你可能立刻會有一種親切感。有時候你甚至會說:「我們『前世』一定在一起過。」你是對的。你們真的曾一起度過「前世」。可能是同一個軀體,也可能是在相同的時空連續體中的兩個軀體。妙不可言!這把什麼東西都解釋了!是的。只除了一件。什麼?為什麼當我明明知道我跟某人曾經共度一個「前世」----我就是知道:我在骨子裡感覺到----但在我向他們提的時候,他們卻完全沒有感覺呢?這是怎麼回事?這是因為你把「過去」跟「未來」搞混了。呃?你曾經跟他們共度一世----不過不是前世。是「來世」?正是。那統統發生在永恆此刻;就某種意義來說,你對那還未發生的事有了覺察。那麼什麼他們不「記得」未來的事?這是非常微妙的振動,你們有些人對它比較敏感,有些則否。再者,人與人也各有不同。你可能對你跟某一個人的「過去」或「未來」的經驗比跟另一個人的「敏感」。通常,這意味著,你(身為這個非常巨大的靈魂的)那一部分跟另一個部分共同「包著」在同一個軀體,共度那段時間;如果你有「以前見過」的感覺,卻不那麼強,則你們可能共度相同的「時間」,卻未包含相同的軀體。或許你們曾是(或將是)夫妻、兄妹、 親子或愛人。
這些都是很強的連繫;當你們「這一生」「初次」「重逢」,你們自然會感覺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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